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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产生办法
来源:     作者: 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11-21     浏览次数: 15165次

依据《广西现代畜牧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》和遵循“公开、民主、规范”的工作原则进行选举工作。

一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单位产生原则

按照章程规定,集团秘书处依据成员履行职责义务的情况,在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和成员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提出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及正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,将分别经第一届理事会议一次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最终结果。

二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及负责人单位及人选任职条件

(一)理事单位及人选任职条件

1.理事单位应履行本职教集团《章程》,热心职教集团工作,关心职教集团改革和发展,支持和积极参加职教集团组织的有关活动,在行业或地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及单位。

2.理事人选任职条件

1)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各项法律、法规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。

2)遵守并模范执行本职教集团章程、行规、纪律、决议,能够积极参加本职教集团组织的有关活动。

3)理事原则上应是单位的现职负责人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,清正廉洁、办事公正,有一定阅历和实际工作经验。

4)热爱并忠于本职教集团,热心参与职教集团工作并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发展。

(二)常务理事单位及人选任职条件

1.常务理事单位原则上应是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,履行本职教集团《章程》,热心行业工作,关心和支持协会改革和发展,能够主动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,对社会及行业公益性事业具有奉献精神,在行业或地区中具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及单位。

2.常务理事人选任职条件

首先要满足理事人选的任职条件。

1)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各项法律、法规,有较高的政治素质。

2)遵守并模范执行本职教集团章程、行规、纪律、决议,能够积极参加本职教集团组织的有关活动。

3)常务理事应是单位的现职主要负责人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,清正廉洁、办事公正,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。

4)热爱并忠于本职教集团,愿意为本职教集团发展努力奉献力量,尽职尽责做出积极贡献。

5)对关乎广西现代畜牧业整体发展的政策、标准与法规,常务理事本人能够亲自参与建言并对主要事宜参与决策。

6)关心支持广西现代畜牧业的改革与发展,并热心参与职教集团工作并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发展。

(三)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单位及人选任职条件

1.正、副理事长和秘书长首先应满足常务理事人选任职条件。

2.副理事长单位及人选原则上应是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,履行本职教集团《章程》,热心职教集团工作,主动关心、支持和推动职教集团改革和发展,能够主动积极参加职教集团组织的有关活动,对社会及行业公益性事业具有主动的奉献精神,在行业或地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及单位。对关乎职教集团整体发展的重大事项,副理事长本人能够亲自参与并积极推进。

3.理事长人选应在充分熟悉职教集团情况的基础上,着眼全局,有效的团结行业企业及兄弟学校共同发展;应积极从政策、立法、标准、改革、行业发展、舆论导向等方面促进职教集团健康发展。

4.秘书长人选应充分熟悉职教集团情况,并保证职教集团秘书处高效运作。

三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及负责人名额

理事、常务理事依据本职教集团《章程》规定设立名额。

设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为14名,秘书长1名,副秘书长1名。

四、理事、常务理事及负责人选举方式

(一)第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理事、常务理事及负责人建议候选名单,提交到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。

(二)选举理事、常务理事、负责人实行等额选举,民主选举产生。

(三)选举结果将报送自治区教育厅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登记备案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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